“高祖亲北度,恸哭极哀”之“北度”析义

*文没写出来,整个正经分析

*祝大家五一快乐



诏求棺于城中,及敛迭举,高祖以所服衣幍充襚,亲自临视,撤乐去膳。宣敕六军,止临江之驾。高祖亲北度,恸哭极哀。诏侍臣一人兼大鸿胪,送柩至京。

 

  这是《魏书·冯诞传》关于冯诞丧礼的一段记载,就其中“北度”何解,查阅相关典籍及论文后,推测最有可能的释义为“招魂”,并疑为“北复”的讹误。

 

  一、关于丧礼中的“招魂”

   

  1.南北朝的招魂习俗

 

  丧礼中的招魂环节,最早见于《仪礼·士丧礼》(儒家十三经之一,春秋战国时代的礼制汇编)中:

 

士丧礼。死于适室,幠用敛衾。复者一人以爵弁服,簪裳于衣,左何之,扱领于带;升自前东荣、中屋,北面招以衣,曰:“皋某复!”三,降衣于前。受用箧,升自阼阶,以衣尸。复者降自后西荣。

 

  杨天宇《仪礼译注》译文为:

 

士丧礼。人死在适寝的室中,尸体用敛衾覆盖着。有复者(即招魂者)一人,拿着死者生前穿的爵弁服,将爵弁服的衣和裳连缀在一起,搭在左肩上,将衣领插进自己的腰带间。复者在堂前从东荣处登梯升到堂屋顶上,一直升到屋的中脊处,面朝北,挥动着死者的衣服招魂,拉长了声音呼唤道:“某(死者之名),回来吧!”这样呼唤三次,然后把死者的衣服扔到堂前。有受者一人,把复者扔下的衣服装进箧中,再从阼阶升堂,把衣服盖在死者的尸体上。复者从屋顶北边的西荣处下屋。

 

  《礼记》对招魂部分也有相关记载,“三礼”(《仪礼》《周礼》《礼记》)对当时及后世礼仪制度影响重大,招魂这一环节在南北朝丧礼中依然常见,甚至应该是固定流程,对此有专门的论文阐述,借花献佛一下:

  如论文所述,既然死后不须复魂复魄需要特意交代,足以说明这一环节是当时丧葬仪式的默认流程。

 

世宗初,除太中大夫,领本郡中正,仍别驾。又为司州都督,迁太尉长史。宣上言曰:「自迁都已来,凡战陈之处,及军罢兵还之道,所有骸骼无人覆藏者,请悉令州郡戍逻检行埋掩。并符出兵之乡:其家有死于戎役者,使皆招魂复魄,祔祭先灵,复其年租调;身被伤痍者,免其兵役。」朝廷从之。

 

  这是《魏书》中有关招魂葬的一处记载,虽然有别于士人及太后丧礼的招魂环节,但可以作为北魏时期招魂习俗存在的补充。


  2.元宏本人的稽古复礼倾向

 

  《魏书》称元宏“钦明稽古,笃好坟典”“宣礼明刑,动遵古式”“每遵典礼”,他稽古循礼的具体事例不在少数,这里试举两例:


  • 坚持为太后守孝

 

唯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,将营山陵。九月,安定王休,齐郡王简,咸阳王禧,河南王干,广陵王羽,颍川王雍,始平王勰,北海王详,侍中、太尉、录尚书事、东阳王丕,侍中、司徒、淮阳王尉元,侍中、司空、长乐王穆亮,侍中、尚书左仆射、平原王陆叡等,率百僚诣阙表曰:……

休等又表曰:……

十月,休等又表曰:……

既葬,休又表曰:……

 

  冯太后死后,元宏执意守孝三年,遭到以宗室老臣为首的百僚反对,屡次上表劝说,最终以失败告终。

 

  • 懊恼太子冠礼失误

 

高祖太和十九年五月甲午,冠皇太子恂于庙。丙申,高祖临光极堂,太子入见,帝亲诏之。事在《恂传》。六月,高祖临光极堂,引见群官。诏「比冠子恂,礼有所阙,当思往失,更顺将来。礼古今殊制,三代异章。近冠恂之礼有三失,一,朕与诸儒同误,二,诸儒违朕,故令有三误。今中原兆建,百礼惟新,而有此三失,殊以愧叹。《春秋》,襄公将至卫,以同姓之国,问其季几,而行冠礼。古者皆灌地降神,或有作乐以迎神。昨失作乐。至庙庭,朕以意而行拜礼,虽不得降神,于理犹差完。司马彪云,汉帝有四冠:一缁布,二进贤,三武弁,四通天冠。朕见《家语》《冠颂篇》,四加冠,公也。《家语》虽非正经,孔子之言与经何异。诸儒忽司马彪《志》,致使天子之子,而行士冠礼,此朝廷之失。冠礼朕以为有宾,诸儒皆以为无宾,朕既从之,复令有失。孔所云'斐然成章',其斯之谓。」太子太傅穆亮等拜谢。高祖曰:「昔裴頠作冠仪,不知有四,裴頠尚不知,卿等复何愧。」

 

  因为太子元恂行冠礼未完全符合古式,致使元宏一个月后专门召集群官说明这件事,可见其内心有多耿耿于怀,对于克己复礼相当执着。

 

  3.招魂仪式强调“北面”

 

升自前东荣,中屋,北面招以衣,曰:“皋某复!”三。降衣于前。(北面招,求诸幽之义也。皋,长声也。某,死者之名也。复,反也。降衣,下之也。《丧大记》曰:“凡复,男子称名,妇人称字。”)


  郑玄注:

……“北面招求诸幽之义也”者,《礼记·檀弓》文。以其死者必归幽暗之方,故北面招之,求诸幽之义。……

 

  招魂仪式强调面向北方,这与“北度”提到的“北”是契合的。

 

  另外需要补充的是,早在元宏朝之前,北魏就已有大小敛与赠襚的记载,但未见复魂礼记载,而到元诩朝讨论高英丧葬时,从“案旧事,皇太后崩仪,自复魄敛葬……”可知,至迟到冯太后丧礼,招魂复魄已成固定环节。目前比较难判断在冯太后之前,北魏的招魂仪式是没有还是没记,而元宏为冯诞“亲北度”之所以被记载,是因为君主为臣子亲力亲为的殊荣,此前即使有招魂环节,若无特殊也不会特意记载。

 

  综合南北朝丧葬习俗、元宏本人性格以及冯诞丧礼记载三个方面,冯诞丧礼包含“招魂”这一环节的可能性非常之高。招魂需要面向北方,恰可解释“北度”之“北”;又君为臣招魂特殊,所以魏收记录下来,强调“亲”;而且如果是亲自招魂的话,更能理解为何元宏“恸哭极哀”了。

 

  二、“北度”其他释义辨误

 

  《冯诞传》语境中的“北度”,仅见此处孤例,一直以来含义颇为模糊,不得确切解释,《二十四史全译》翻译为“向北超度”,还有其他翻译为“北渡”。

 

  • 先说说“北渡”

 

高祖亲北度,恸哭极哀。诏侍臣一人兼大鸿胪,送柩至京。

 

  既然是先北度后诏侍臣(杨津)送柩至京,北渡这一释义首先可以排除。

 

  • 再说说“向北超度”

 

  南北朝时期及之前的“超度”一词,还没有度化灵魂的含义,翻阅《龙门二十品》(选自龙门石窟中北魏时期的二十方造像题记),其中不乏祝逝者永脱苦难遐升三界的寄语,但未出现“度”“超度”。“超度”作为仪式的固定概念有据可考最早出现于唐朝,如唐·张鷟《朝野佥载》卷四载:

  

村人遂于陂中设斋超度。


  查找资料也未发现超度需要面向北方,向北超度并无依据。故而“北度”含义为向北超度的可能性要比向北招魂小很多。


  三、“北度”疑为“北复”讹误

 

  既然是招魂(复)的可能性最大,为何写作其他地方没见过的“北度”?对此也有两个猜测。


  1.魏收生造词语


  这一猜测目前仅作为一种可能存在,暂无旁证支撑,姑且不作展开。

 

  2.“北度”为“北复”讹误


  《魏书》中有许多字讹误或脱衍的例子,从古至今的校勘工作一直没有停止过。武英殿本《魏书》是清代官方主持修订的“二十四史”之一 , 在百衲本刊行前拥有二百多年的统治地位,其书每卷后附有考证,称为“殿本考证”。而后世同样依据不同版本,对原有版本进行考证校勘,这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动态过程,直到中华书局近年出版的“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”,仍在前人基础上不断改进。关于考证研究的论文也不乏其数,这里继续借花献佛,搬运一些校勘例子:

 

  ①因字形相近讹误








  ②因理解差异讹误


  

  ③因避讳改字


  

  ④其他原因或原因未明





  

  由①与②的例子看,“复”繁体为“復”,有时会书写成单人旁,与“度”颇为形似,加上唐朝丧葬习俗发生变化,超度流行起来,因此后人将“北复”误理解为“北度”的可能性是存在的,故而产生了讹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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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必御霞乘云而追日月,穷极天地,始为超远哉